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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600273JHEC(600273)2024-12-17 11:1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 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审议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 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