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2024年11月修订)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 号) 、《关于印发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的通知》(国 企改办发〔2022〕6 号)要求,结合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凌云股份")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 对凌云股份及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 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 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经理层成员包括 凌云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其他同级别 领导人员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是指对凌云股 份及所属企业管理人员实行的,参照经理层成员的管理方式和工 作逻辑,通过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管理 人员是指凌云股份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含副 职)及以上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凌云股份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