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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版)
600761AHHL(600761)2024-11-28 11:58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合力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主要有: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