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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油服: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71SSC(600871)2024-12-06 10:3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石化油服"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石化油服要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 关法律")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石化油服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称"本次会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石化油服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了公告。 经核查以及现场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方式与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