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