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始书面资料 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提交的各项文件的签 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2、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