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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保隆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 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 号)同意注册,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 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390 万张,每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