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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950 致: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捷昌驱动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