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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京华激光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认为:沈海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上 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志峰先生 因个人原因于近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