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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603888XHW(603888)2024-11-28 08:5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编辑、 副总裁、常务副总编辑、副总编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首席信息官、人力资源 总监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三条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二次 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