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建发合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合律师事务所 N 中国·厦门 厦禾路 666 号海翼大厦 A 幢 16-18 楼 厦门・上海・福州・泉州・龙岩 http://www.tenetlaw.com 关于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天衡(意)字第261 号 致: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4年12月 20 日召开。福建天衡联合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黄臻臻律师、廖明骐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于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