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2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 AN039-21号 致: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盐田港股份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接受盐田港股份 的委托,担任盐田港股份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