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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