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管理,加强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以下简称 "证券监管机构") 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