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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002255SZHL(002255)2024-11-12 11:24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 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 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于北方女士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客观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和表 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