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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奥普光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338UP OPTOTECH(002338)2024-11-13 10:32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以下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1. 《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4.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