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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华龙证券")接受收购人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收购人")委托担任 其收购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上市公司")之财务 顾问(上述收购行为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持 续督导期从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一、本次交易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系甘肃国投通过购买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佛慈集团")100%股权的方式成为其控股股东。佛慈集团为佛慈制药的 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61.63%。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国投通 过佛慈集团间接拥有佛慈制药的权益将超过佛慈制药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 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甘肃国投应 当向佛慈制药除佛慈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 出全面要约。 关于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之 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二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