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洛 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北玻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北 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7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本次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63,398,692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7.5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6,320,754.7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93,679,24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