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公司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 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后,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 民币 6,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 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