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3.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 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 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