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 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述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发布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手续等事项进行了披露和说明。 会议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