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苏交 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