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