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 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