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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300638FIBOCOM(300638)2024-12-18 10:3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