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二、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学裕先生、 景在军先生、宋嘉斌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