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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与调查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 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 行业前景,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 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八条 申请担保人需在签署担保合同之前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 说明需担保的债务状况、对应的业务或项目、风险评估与防范,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