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