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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600257DHGF(600257)2024-12-31 16:0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文号 DHGF-1J-HB-006 关联父项文号(如 有) - 版次 A.1 管理部门 综合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1-01 历次修改记载 序号 时间 修改内容 1 2024-12-31 首次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制、 管理和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 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其他类专用章、部门印章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财务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财务报表、办理银行业务、出 具财务证明等。 (四)发票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开具各类发票。 (五)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