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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00257DHGF(600257)2024-12-31 16:0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文号 DHGF-1J-HB-007 关联父项文号(如 有) - 版次 A.1 管理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1-01 历次修改记载 序号 时间 修改内容 1 2021-03-26 首次发布 2 2024-12-31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