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文号 DHGF-1J-HB-005 关联父项文号(如有) - 版次 A.1 管理部门 法律合规部 发文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1-01 历次修改记载 序号 时间 修改内容 1 2024-12-31 首次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实 施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子公司如确有必 要,可以在本制度原则下制定符合各自管理实际的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概念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民事主体(其他法人、 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约定书、备忘录、意向书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形 式文件。 (二)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对各类合同洽谈、订立、审批、履行、纠纷 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订立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