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Q 年商年時 致: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本所律师对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按有 关规定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其它公告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 0 年商年研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 层、26A 层 21A-3、22A、23A、24A、25A、26A.F, China Travel S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