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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429SANYUAN(600429)2025-01-02 16: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选任, 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称"提名委员会"),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 长为提名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