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600808)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ONG LUN 律師事務所 通合伙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二月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6 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 电话/Tel : +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 : +86 21 6061 3555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马鞍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股份"或"公司")委托,就公司实行 2021年度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以下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