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止 De oitte. 计师事务所(结珠普通合公)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5)第 E00319 号 (第1页,共2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截至 2025年 1 月 7 日 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2023年 12 月修订》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国航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