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601236) -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已于2024年12 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2024年12 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9:30在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 号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 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景峰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关于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