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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601607)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601607Shanghai Pharma(601607)2025-01-01 16:00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 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属公司2019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 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