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60188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执行委员会授权方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执行委员会授权方案 1.一般性长期股权投资、退出 (1)年度股权投资、退出总额分别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 一、授权事项及权限 (一)管理类授权 (2)单次投资、退出金额不超过 5 亿元; (3)对子公司及联营/合营公司的首次投资不超过 1 亿元; (4)资产金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5)本项所称一般性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公司新设、控制权 收购、对各级子公司增资、战略性投资及其他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的股权投资,但不含私募基金类及财务性直投类股权投资,不含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自营及做市业务投资等;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等规定,除《公司章程》规定的执行委员会职权外,董事会授权 执行委员会在授权有效期内行使以下权限: (6)子公司因层级调整、资产重组开展的增减资及股权重组, 在满足最终实际控制权未变更且利益未让渡的前提下,不受上述 额度限制; 1 (7)该项下由执委会审批的事项不得转授权。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购置、处置 (1)年度购置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