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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603155)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155xinyaqiang(603155)2025-01-22 16:00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成都 CHENG 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 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司于 2025年 1 月 7 日刊登了《新亚强硅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其他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