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 履行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