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 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与公司相关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 本规范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前项所述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