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603335) -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经理)的工作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 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 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