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68832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国枫律证字[2023] AN171-4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云从科技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 AN171-4 号 致: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从科技"或"公司")签署的《律师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