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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688480)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致: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 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鉴于此,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