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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68856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567Farasis Energy(688567)2025-01-10 16: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2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孚能科技(赣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