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 14:30召开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 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