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002135)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月)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