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秘书一名,由委员会指派。秘书负责处理委 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研究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