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二、对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 足。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次对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