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002488)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 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章 内部审批、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能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应按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以及本制度 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委 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 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 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 并适用上述权限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 ...